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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学区房几年一次规划因为买了一个不是好学校的学区房但是

如果已经划分过的学区,基本不会有什么变化了。

南京学区房几年一次规划因为买了一个不是好学校的学区房但是

2,请教关于购买学区房的问题

我个人觉得三牌楼小学加五十中学不错。
这个几个都不相上下啊,我感觉如果为了孩子还是上南师附小吧,现在房价也很合适。呵呵,个人观点

请教关于购买学区房的问题

3,请问下南京高科荣境怎么规划的呀你清楚吗

小区周边的银行、医疗、餐饮、菜场、娱乐、都在十分钟生活圈内,还是很方便的
高科荣境属南京栖霞区,已是南京市区,至于设施方面你指的是公共的吗?交通、娱乐、学区和银行等基本都可以,入住的话,只要钱到位后用不几天就可以了,买房请咨询两个a加数字6703461

请问下南京高科荣境怎么规划的呀你清楚吗

4,南京市鼓楼区汇文中学的学区划分

鼓楼校区
拉萨路小学分校——银城小学(跟长阳小学合并)银城花园,华茂大厦,育才公寓,长阳花园,长江之家瀚宫,聚福园,永嘉年华,湘江路30号,东宝花园,东宝路以北,馨瑰园,雅瑰园,金舟花园,银城街单号,辰龙广场,龙江国际,瑞景佳园。金陵汇文小学金陵世纪花园、江东北路91号—109号、原建邺区现划为鼓楼区的地段、临江新寓、嘉景园、锦江花苑、望江新寓、政院新寓、天水滨江

5,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的学区房有哪些

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实验小学附近学区房很多,如:凯旋花园,朱家庄新村,金门路小区,南兵营小区,等房源,具体可以查询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物业地址 石湖华城位于吴中区越湖路1083号国际教育园对面。 当前价格 均价6000元/平方米。 搜房网提供的石湖华城售楼电话:0512-66552388/66551388。 石湖华城是石湖板块首席生活城,是吴中地产集团继石湖之韵后在石湖—越溪板块大手笔擎画的又一标志性楼盘。石湖华城楼盘位于越溪城市副中心最核心地带,西侧紧邻副中心管委会办公大楼,东侧南侧被小石湖风景区包围,北侧眺望5000亩石湖和15000亩国家森林公园,国际教育园一路相隔,自然山水、行政金融和教育人文集于一身,得天独厚。 石湖华城以五重风景、四层空间为住户营造一个美丽的富有生活情趣的高品质人文社区,展现“生态、健康、阳光、知性”的“风景社区”。国内一流的规划设计团队,借鉴欧美住区设计的管理经验,突出富有领地感和归属感的组团围合,在建筑风格上展现现代新城风貌和风景社区的阳光气息。 石湖华城湖郡华庭,挺立于50万平方米石湖华城之浩瀚城邦,7幢现代而豪迈的建筑,巍峨挺拔,围而不合,藏于东北一隅。立于云端,无声的俯瞰着10平方公里城市副中心的广告大地,于自然的洗礼中,孕育艺术而崇高的居住。

6,想在南京买个二手房想出租最好是学区房需要注意点什么

南京的学区经常重新划分 所以一定要确定学区 但是学区房比非学区房贵很多 建议你买靠近名校但不是学区的房子 环境要安静一些 楼层没有讲究 最好有一些装修会比较好出租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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