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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一下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不让自己加条款 我想把他们承诺的学区房

肯定不能添加,除非只有售楼部给你额外签署一份附加承诺书!

请问一下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不让自己加条款 我想把他们承诺的学区房

2,秦基澜城是兵二学区房为什么不敢写在合同里呢

每年的学区房因生源多少会对学区范围会有所变化,特别学区边缘部分有可能会划出去。

秦基澜城是兵二学区房为什么不敢写在合同里呢

3,房本为何不写明产权是公产还是私产

你是新买的房子?现在公产和企业产买完过户后都会强制性转成私产.一般公产和企业产的房子,会有租金的.私产不会,很好区分.
公产房通过正常途径是可以变成私产的.包括公产房出售,由私人购买或者公产房被拍卖由私人购买等.

房本为何不写明产权是公产还是私产

4,学区房会写到购房合同里吗

法律分析:学区房会写到购房合同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5,地产商已学区房打广告但合同里没有提到入学相关问题

你可以收集广告宣传资料保存好,并在合同中注明你是认为广告宣传属实而决定购房。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6,学区房会不会写进合同

法律分析:学区房只是你客观看到,或者实地考察到的,跟房产本身没有关系,如果置业顾问告诉你房子是学区房,你首先就要自己去判断或核实了,但购房合同里是没有学区房这个概念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7,原开发商承诺是学区房现在不是学区房了本人交了首付现在想

首付需要借钱,这笔钱需要偿还,贷款支付按揭,还需要按月偿还。所以,是否适合购买这房子,看你是否有能力偿还两笔钱。如果一笔不按照约定偿还,债权人都可以依法起诉你。
我走了再见
口头承诺还是合约书写明了?
腾唤起咸疾来不了估
退不了啊,合同里也没有写明有学区房啊。
和开发商协商,看合同有没有约定,没有退房就是你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8,开发商销售学区房但是没告知最关键学校信息导致误买学区房的问题

正当的退房(就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依据:或是满足合同相关约定,或是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你比照一下自己情况就明白了。  人家没告诉你,你没问人家,这都是双方扯不清的事。写成书面的,并约定违约责任的才好办。  “学区”与“房”的关系,是人为地往“房”实物上硬贴的概念“标签”。在城市里,每一幢房都是学区房(义务教育制度使然)。至于哪个房对应哪个学校,众所周知,不是开发商能说了算的,连教育局都可以今年这样划分学区,明年那样划分学区。所以赖不上谁“虚假、隐瞒”。
离学校近

9,购房合同上没有写明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会面临什么问题

购房合同上没有写明土地使用年限也没太大的关系。土地使用年限不是开发商定的,这个在预售证或是土地使用证上会标记。办出的房产证上也会有。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是规范的,住宅70年。商业、商铺40年、办公50年。开始计算时间是从发展商取得用地批准开始记起。 一手购房合同一般是要求写的,二手的没有特定要求。一手楼一般都会在销售现场共公示预售证或其他销售文件副本,如果客户提问时能够准确回答客户,不刻意隐瞒,问题不大。合同没注明,如果合同没签,尽可能补上。如果已经签了,双方没有要求注明,那也是可以的。年限这个是买卖房前事实存在基础条件。记得一手合同上这条没写也可以备案、过户。因为合同最重要的是房号、面积、价格这些不能错。
国家规定: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由于土地是国有财产,因此使用土地需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因此,当购房者付清房款取得所购住房的产权证之后,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购房者对所购的住房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因为您所付的购房款已包括了地价和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如果国家不在此地规划修建公路、机场、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应当予以批准,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国家规定: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由于土地是国有财产,因此使用土地需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因此,当购房者付清房款取得所购住房的产权证之后,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之内,购房者对所购的住房依法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出售、交换、赠予、抵押,也可以继承。因为您所付的购房款已包括了地价和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期满(即70年之后),购房者需按规定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如果国家不在此地规划修建公路、机场、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应当予以批准,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同时购房者还应向国家交纳地价款和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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