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房产过户如何办理?房产证书更名流程房产更名流程如下:1 .2、房管部门审查收到的申请材料;3.房管局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变更申请进行变更,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过户房产过户的定义是指以转让、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变动房产,并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
房产Certificate更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二手房过户;首先是处理礼物的方式。两种方式在提交资料、费用、程序等方面有所不同,市民可自行选择。二手房过户方式1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外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如果是卖方委托,委托书需要公证)4。房地产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6.六类商业项目用地或花园洋房转让的,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7.契税完税证明(备查)和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缴税后提交);赠送方式1。申请表(原件);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外资企业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4.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6.契税完税证明(备查)和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缴税后提交);7.其他相关文件。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1)申请登记;(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属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具体流程:(1)买卖双方在成交后一个月内进行房产并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过户。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证件材料。(2)收到交易所通知办理过户手续后,买卖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印章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即可办理过户的手续。
买卖双方或其中一方因故无法办理买卖手续过户及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买受人在办理完买卖手续过户后,应在三个月内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买卖契约房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材料有:出卖人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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